6月21日,国新办举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我国回收利用的废旧动力电池达到了10.2万吨,今年1—5月份,回收利用了11.5万吨,回收步伐明显加快。从目前全国的情况看,基本上做到了“应收尽收”。接下来制定促进锂资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快重点矿产项目开发,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健全回收利用体系,拓展梯次利用场景,加快构建绿色、循环生态体系。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刘斌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面对动力电池关键资源需求快速增长、“碳壁垒”等新形势,再生材料应用成为可持续发展重要保障,预计203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对于锂、镍和钴的需求量将分别达到72万吨、44万吨以及5.3万吨,未来再生材料将大量应用以应对资源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政策大力引导支持下,过去几年动力电池产能的大幅扩张,退役动力电池数量也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叠加此前动力电池原材料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动力电池回收潜力巨大。
“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来说,动力蓄电池是关键,目前的主流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的发展受到资源的约束和限制。从供给的角度来看,资源保障无非是两个渠道:一是我们向大自然索取,开发新的资源;另一种是资源的循环化利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中,蕴含丰富的镍钴锂资源,具备良好的梯次利用价值和再生资源价值。”辛国斌表示,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对于稳定资源供给、保护环境、实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22中国锂电产业发展指数》显示,从2021年开始,动力电池退役量明显增加,2022年退役总量为34.5GWh(27.7万吨),预计2025年后每年退役动力电池数量将达百万量级,2026年将迎来下一个动力电池退役高峰,三元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的退役量将分别达到83.0GWh(51.9万吨)和76.7GWh(51.1万吨);磷酸铁锂电池退役增速也将明显快于三元电池,未来有望在退役规模上反超三元电池。
随着头部动力电池企业相继进入加快建设各地产线、释放优质产能以及上游供应链维稳的发展阶段,电池回收成为相关企业新一轮业务布局的重要方向。根据宁德时代(300750.SZ)近日发布的年报,2022年,其电池材料及回收的营收金额达到260.32亿元,同比增长94.7%。
赛迪顾问副总裁马承恩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2021年开始,上市电池回收企业总市值出现明显增长,2018-2022年均复合增速19.1%。布局电池回收领域,有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升企业内部资源循环利用效率,进一步保障供应链安全。
辛国斌指出,目前,全国综合利用回收企业相对比较多,但是企业之间的技术水平有差异,先进的企业镍钴资源回收利用率在95%左右,锂的回收也在90%以上,落后一点的企业锂资源回收利用率可能回收70%-80%,所以还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提升资源的回收利用效率。
“虽然锂电在使用环节是绿色的,但是生产环节却不一定,回收环节的问题也很多。当下中国锂电产业发展的关键,不是投资和生产规模的快速扩张,而是要把锂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标准化做好。”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国家质检总局原总工程师、北京大学质量与法治研究所所长刘兆彬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刘兆彬进一步指出,未来通过废旧电池再生提取的锂资源占比将持续提升,但目前电池回收面临自动拆解效率低、关键技术的相关标准缺失、高端和基础专业化人才不足等问题,与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不相匹配,需要加快完善行业标准和政策体系,从而引导动力电池回收行业趋向规范化发展。
据统计,2018-2022年,工信部分别公布了四批共88家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企业拿到的资质有“梯次利用+再生利用”、“梯次利用”、“再生利用”三种,其中梯次利用企业最多,共48家,占比54.5%。
虽然动力电池回收再生利用行业正规军数量逐渐增多,但四川长虹格润环保股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章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目前行业进入门槛低,部分“小作坊”的野蛮回收拆解也会带来很多安全、环保隐患,希望未来提高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的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突破,完善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领域人才培养,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
辛国斌表示,目前工信部已经培育遴选了84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形成可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处理需求的综合利用能力。工信部接下来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系统部署、协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不断完善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体系。有几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行业规范管理,要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要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变成一个正式的管理制度,同时还要推动这项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进一步增强约束力。要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等标准研制,进一步完善动力电池的标准体系。
二是提升综合利用能力。持续实施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培育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并强化“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加大先进综合利用能力的供给力度。
三是强化技术创新支持。加强产学研用合作,着力突破退役电池无损检测、资源高值化利用等关键技术。发布先进适用技术设备目录,推广先进工艺,持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也就是说,在现有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加大资源的回收利用力度。”辛国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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