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狐电竞 APP 官网火狐电竞 APP 官网为全面提升“最美鄱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践行“建设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绿色发展理念,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大格局,余干县人民法院在“6.5”世界环境日之际,深入鄱湖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普法宣传工作。
为有效保护鄱湖鱼类资源和候鸟等野生动物,维护绿色生态平衡,余干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艳燕带领环资审判团队成员来到康山乡江豚湾,通过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增殖放流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栏”,促进生态修复工作常态化开展,呼吁广大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让司法修复理念深入人心。
为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余干县人民法院就近期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案,与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及余干县鄱阳湖湿地保护中心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执法活动。该案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经法院教育引导,主动购买4000元鱼苗,约16万尾鱼,在现场进行投放,用于修复被破坏的渔业生态环境。
为切实保护鄱阳湖周边生态环境,余干县人民法院深入湖滨地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西省鄱阳湖自然保护区候鸟保护规定》等普法宣传活动,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讲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意义,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深入人心。此次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50余人次,使更多群众了解和掌握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了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余干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延伸作用,为守护“鄱湖”绿水青山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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