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纠治整治工作,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已成立工作专班,并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搭建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桥梁,公开征集相关线索。市生态环境局将实行环保污染举报咨询电话()、邮箱()、生态环境网络投诉举报、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24小时人工值班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坚决遏制假借生态环境等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首先感谢您对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包括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大同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尽快查处,但以下环境卫生等问题按照政府职责划分,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管辖范围,建议您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
(二)建筑工地施工(车辆、道路)扬尘污染,应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六)焚烧垃圾、树叶等废弃物,影响市容环境,第一责任单位应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处理;
(七)城市建筑物、商场、酒店的广告灯、霓虹灯、工地探照灯影响居民,第一责任单位应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队处理;
(八)反映施工噪声不在规定时间内施工扰民的,应由市城管执法队、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处理。
需要通过语言描述反映污染问题的,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等有关问题进行咨询的,对所反映污染问题处理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环保污染举报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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